学生在实习期间应严格遵守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、政策和法令,严格遵守《学生守则》中的各项规定,以及实习单位的安全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,维护社会公德,讲文明,讲礼貌,守纪律,不迟到、不早退。为严明实习纪律,加强管理,特制定以下条例:
一、学生在实习期间必须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。严格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和学校及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,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财物安全。在日常工作、学习、生活中,应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纪律和有关规定,听从指导,服从管理,在公共场所,要遵守社会公德,遵守公共秩序。要学习各种安全知识,增强安全防范意识,提高自我保护能力,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。
二、学生毕业实习由我院与实习单位共同管理。各实习点设1-2名组长,负责与学校、实习单位的联系,并对同学进行思想、纪律和各项安全教育,组织和检查本小组的学习、工作,不断提高学习和工作水平并将该组实习情况每月以书面、电话、电子邮件等形式向辅导员汇报工作、学习、生活等情况。
三、实习单位对实习生要严格管理,在实习生进岗时要向同学宣布有关规章制度及安全防范教育。实习生应严格遵守实习单位规章制度及工作规程,杜绝事故和差错,注意安全,爱护公物。若遇不遵守纪律者实习单位要给予批评帮助。如有不服从实习单位的管理或严重违章者,按实习单位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,并及时通报学院,学院将视其错误性质和情节,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。
四、学生实习期间的政治表现、遵守纪律情况将作为实习成绩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。实习生应认真执行实习单位的一切规章制度,若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者,一周以内由实习单位领导批准,并报辅导员备案。一周以上须经实习单位和学院共同批准,病假必须有县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历及病假证明。假期届满应及时办理销假手续。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实习岗位及请假超假者,均作旷课处理。无故不参加实习累计达三天以上者,将视其情节,将根据有关文件的要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。
五、各实习点学生未接到学校通知,不得提前返校,若擅自提前返校,按旷课处理。
六、实习学生不得擅自变更实习单位,确需变更者,需原实习单位、院部的批准后才能变更,否则按违纪处理。
七、学生在毕业实习中,要服从管理,按照实习带教老师的要求,做好实习的原始纪录,做好阶段的业务小结。
八、须完成毕业论文的本科毕业生应每人撰写一份开题报告,论文格式与内容等方面的要求均按有关文件执行。论文须在导师指导下完成,凡涉及实习单位机密的毕业论文内容,须尊重实习所在单位领导和导师的意见,不得擅自泄密。
九、实习结束后,学生必须按期返校,参加相应课程的学习或论文答辩,逾期不归者,按旷课处理。
医药经济管理学院
2015年11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