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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药经济管理学院关于强调实习纪律的通知

作者:系统管理员   时间:2015-11-10   点击数:
 

实习是学生在校学习的必须环节。学生必须严格遵守《医药经济管理学院实习管理条例》,考虑学生就业实际情况,为保证学生实习工作的正常进行,严明实习纪律,加强管理。现对实习纪律再次强调如下:

一、学生在实习期间必须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。严格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和学校及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,严格遵守《学生守则》中的各项规定,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财物安全。在日常工作、学习、生活中,应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纪律和有关规定,听从指导,服从管理,在公共场所,要遵守社会公德,遵守公共秩序。要学习各种安全知识,增强安全防范意识,提高自我保护能力,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。

二、学生向院部上交的实习(就业)单位证明函必须真实(要求注明实习单位的详细地址,领导电话),不得弄虚作假,欺骗学校。学生要按时进入实习单位,不得无故脱岗,擅自变更实习单位。

三、学校将组织实习工作检查组对学生实习情况不定期地进行全面检查。如发现学生弄虚作假,无故不在实习岗位,一经查实,学校将给予纪律处分。

四、无故不参加实习的同学,实习成绩以零分计,实习考核不合格者,均不得取得毕业资格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医药经济管理学院

2015111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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