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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党委第五轮巡察公告

作者:   时间:2023-12-05   点击数:

根据学校党委统一部署,学校党委第一、二巡察组于2023年12月5日进驻,开展二届党委第五轮巡察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巡察对象

1.党委第一巡察组巡察中医学院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,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;下一级主要负责人。

2.党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医药经济管理学院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,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;下一级主要负责人。

二、巡察监督重点

根据中央及省委巡视工作规划,重点检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、学校党委重要部署情况,突出对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监督;检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“两个责任”情况,突出对“一把手”和领导班子的监督;检查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,突出对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、选人用人和党建工作的监督;检查落实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,突出对履行整改责任的监督。

三、反映问题渠道

巡察期间,设立信访电话、摆放信箱和互联网电子邮箱接受来电、来信。

(一)巡察信箱设置地点:

少荃湖校区图书馆楼北面一楼大厅;

少荃湖校区至精楼中医学院一楼出入口;

少荃湖校区惟是楼医药经济管理学院一楼出入口。

(二)信访举报电话:18856917157;

第一巡察组:15056017072(只接收短信);

第二巡察组:18096664263(只接收短信)。

(三)电子邮箱:

第一巡察组:285719766@qq.com;

第二巡察组:1105651907@qq.com

(四)通信地址:合肥市新站区龙子湖路350号安徽中医药大学巡察办转党委第一、二巡察组(邮编230012)。

受理信访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(上午9:00-12:00,下午13:30-16:30),起止时间为12月5日至巡察结束。

根据巡察工作职责,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、来电。对其他不属于巡察范围的信访问题反映,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。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学校党委第一、二巡察组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3年12月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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